作為對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提交的有關禁用雙酚A(BPA)請愿的回應,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于2012年3月表示將繼續(xù)對雙酚A的安全性做進一步的評估,且暫時不會宣布在食品包裝中禁止使用雙酚A。但是,F(xiàn)DA的觀點并沒有得到消費者認可,禁用雙酚A事實上已經成為美國市場的共識。
雙酚A自19世紀50年代以來就廣泛用于嬰兒奶瓶等食品接觸材料中,但由加拿大2009年成為首個宣布禁止在奶瓶、水瓶等容器中使用雙酚A的國家后,世界各國相繼加強了對雙酚A安全性的評估,并密集出臺了相關法案禁令。自2009年5月明尼蘇達州首次立法禁止銷售BPA奶瓶和水杯以來,美國迄今已有超過20個州相繼發(fā)布了不同的雙酚A禁令,其中超過10個州的禁令將于今年正式生效。與歐盟法規(guī)僅僅禁止生產含雙酚A的嬰兒奶瓶相比,美國各州的雙酚A禁令要求更加嚴格,除嬰兒奶瓶外,在美國各州遭遇雙酚A禁令的產品還涉及奶粉儲存容器、玩具、安撫奶嘴、可循環(huán)使用的飲料容器、運動水壺和兒童餐叉等日常食品接觸產品。
除了州政府層面以外,美國多個郡縣和市政府也發(fā)布了一系列針對雙酚A的額外法案,例如芝加哥市通過立法要求兒童用品零售商必須張貼所售容器“不含雙酚A”的告示,否則將處以罰款。而在美國聯(lián)邦層面,2011年1月,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也分別針對所有用于盛裝食品飲料的可重復使用容器和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食品容器提出了禁用雙酚A的提案H.R.432和S.136。
美國是我國食品包裝容器出口的首要市場,但由于各州雙酚A禁令的內容各不相同,限制范圍也存在較大差異,全面掌握難度較大,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出口企業(yè)務必引起重視:首先要加強與美國客戶的溝通,明確產品的銷售市場,并加強對相關州郡雙酚A法案的了解,必要時應按照可能遭遇的最嚴格禁令進行品質管控;二是及時改進工藝,更換原材料,使用與PC材料使用性能相近的PP等不含雙酚A的材料制造兒童用品;三是主動與檢驗檢疫部門聯(lián)系,了解國外最新的雙酚A禁令要求,及時調整產品類型并加強檢測,確保產品質量安全,避免因通報召回等給企業(yè)帶來巨大損失。